机房建设之静电、防雷与接地系统要求
静电防护
1、主机房和辅助区的地板或地面应有静电泄放措施和接地构造,防静电地板、地面的表面电阻或体积电阻值应为2.5×104~1.0×109Ω,且应具有防火、环保、耐污耐磨性能。
2、主机房和辅助区内的工作台面宜采用导静电或静电耗散材料。
3、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所有设备的金属外壳、各类金属管道、金属线槽、建筑物金属结构等必须进行等电位连接并接地。
4、静电接地的连接线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化学稳定性,宜采用焊接或压接。当采用导电胶与接地导体粘接时,其接触面积不宜小于500px2。
防雷与接地
1、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防雷和接地设计,应满足人身安全及电子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和《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的有关规定。
2、保护性接地和功能性接地宜共用一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应按其中最小值确定。
3、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内的电子信息设备应进行等电位联结,等电位连接方式应根据电子信息设备易受干扰的频率及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等级和规模确定。